韶关市2014年新生代产业工人“圆梦计划”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关爱新生代产业工人的精神,帮助更多新生代产业工人提升素质,有效服务韶关产业转型升级,我市决定今年继续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圆梦100 ”新生代产业工人骨干培养发展计划(下称“圆梦计划”)。为更好地开展此项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加快转型升级和建设幸福美好韶关的核心任务,以有效服务新生代产业工人的成长发展,培养一批党团在新生代产业工人群体中的基本可依靠力量为目标,不断夯实党委政府工作的青年群众基础,探索党团组织创新社会管理,促进青年群体和谐的有效路径。
二、工作目标
2014年韶关市“圆梦计划”将补助100新生代产业工人上大学。实施模式将采取省市联动的模式,省圆梦办负责统筹发动,各市负责与高校对接实施。通过实施“圆梦100”项目,进一步将“圆梦计划”打造成“三工程一通道”:即党在新生代产业工人群体中基本可依靠力量的培养工程,实现社会管理创新、推动新生代产业工人群体“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骨干培养工程,助推“广东制造”走向“广东创造”、加快转型升级的高素质劳动者培养工程,打通新生代产业工人成长发展的向上通道。
三、组织领导
(一)主办单位:共青团韶关市委员会
(二)承办单位:韶关市新生代产业工人“圆梦计划”联席会议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圆梦办”)
(三)协办单位:韶关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韶关市教育局、韶关市财政局。
(四)领导机构:成立韶关市2014年“圆梦计划”联席会议联席会议,成员由市团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社局、市教育局等部门组成。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简称“市圆梦办”),由团市委副书记任办公室主任和召集人,办公室设在团市委城乡部。
四、项目内容
(一)培训模式
市圆梦办与华南师范大学合作,资助共计100名在韶务工的优秀新生代产业工人参加网络远程教育专科、本科学习。
(二)培训费用
经市圆梦办与合作高校沟通,“圆梦计划”学费标准为5000元/人。其中,被录取学员自缴1000元,省财政补助2000元/人,市财政和社会募集资金统筹解决2000元/人。
(三)缴费说明
报考“圆梦计划”并被录取的学员在入学注册时需一次性缴纳学费2000元,在顺利取得毕业资格时可向省圆梦办申报奖学金1000元,由省圆梦办返还给学员本人,即学生实际承担学费仍为1000元;延迟毕业的,应按照实际毕业时间(不超过相应院校规定的最晚毕业年限)申报1000元奖学金;中途退学或无法毕业的,不予申报奖学金。
(四)报名条件
1.报考“圆梦计划”需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79年7月1日至1996年7月1日期间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在各类企业生产一线从事体力或技术劳动,或在农林牧渔等行业生产一线从事农业生产;
(5)具有广东省常住户口的居民,需有1年以上在韶关市工厂企业的生产一线务工经历;非广东省常住户口的居民,需有1年以上在韶关市同一家工厂企业的生产一线务工经历;
(6)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7)身体及心理健康;
(8)具备招考部门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2.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的高中、中专、职校、技校学生;
(2)在各级各类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最高学历为本科的人员,不得报考;最高学历为专科的人员,不得报考高升专;
(4)不符合招考部门规定报考条件的其他人员;
(5)有法律规定不得考试录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培训内容
专业知识、党团知识、社会工作技能。
(五)教学形式
1、学习方式:以现代远程教育为主,结合面授、函授和自学等传统教学手段,学员根据工作、生活实际情况,采取边工边读的方式,自主安排学习。
2、双导师双助理:为每个“圆梦100”班级配备1名人生导师,由社会各界青年精英代表担任,引导学员坚定理想信念,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激励学员奋发向上。合作高校为每个“圆梦100”班级配备1名班主任、组织10名学业导师和25名学习助理,合作高校的优秀教师担任学业导师,帮助学员制定学习计划,培养学习习惯和科学精神;在读优秀大学生、研究生或往届毕业生担任学习助理,协助学业导师辅导学员功课。团组织为每个“圆梦100”班级配备1名班主任助理,由基层团干兼任,协助圆梦办、班主任做好日常管理,定期组织班级活动,发现和培养优秀学员,引导他们成长为党团骨干。
3.社会实践:教学实践、专业实习、志愿服务、公益活动等社会实践活动。
4.骨干培养。按照《关于强化“圆梦计划”学员骨干培养工作的通知》(团粤办发〔2013〕32号)的要求,从学员中按20%比例选拔政治过硬、素质优良、作风扎实的学员骨干进行跟踪培养。
(六)企业捐助方式
1.各类企业全额捐助100名优秀新生代产业工人就读同一所大学,即捐助20万元,“圆梦计划”冠名为“圆梦计划 XX企业100”。
2.几家企业联合捐助100名优秀新生代产业工人就读同一所大学,即合计捐助20万元,冠名为“圆梦计划 A企业-B企业-C企业100”。
五、实施步骤
(一)前期筹备(2014年5月25日—6月25日)
市圆梦办部署新生代产业工人“圆梦计划”工作,明确工作任务,成立工作机构,选定合作院校,制定总体方案,积极筹集经费。
(二)发动报名(6月25日—8月15日)
向本地新生代产业工人宣传“圆梦计划”项目的目的意义、学费优惠政策、招考人数、招考程序、报名网站等信息,组织引导本地新生代产业工人登录“圆梦计划”网站(www.yuanmengjihua.com)报名。2014年7月31日24:00时截止报名。
(三)资格审查确认(6月30日—8月15日)
考生网络报名完成后,由高校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对报名人员的各项信息进行网络审核。网络审核采取“边报名边审核”的工作方式,一般网络报名截止后3天内完成所有网络审核的工作。资格审查结果在网站上进行公示。同时合作高校、市圆梦办共同开展现场确认。考生本人要在7月31日前到达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核对确认,缴纳报名费(74元)。
现场确认须提供:
1、本人身份证件(身份证、工作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2、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及工作证明(加盖公章)等材料。对于开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可由工作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力资源)部门出具就业及就业年限证明;
3、所在单位的名称、地址、邮政编码、办公电话;
4、2张小一寸近期免冠蓝底照片及1寸证件照电子相片;
5、相应的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学历(专升本)认证报告。
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的,招考部门有权取消该报考人员考试资格。
上交资料部门:韶关市教育培训中心
(四)考试录取(8月15日—8月20日)
合作高校与市圆梦办共同商定考务细则,主要包括:考试时间、考试内容和形式、评分标准、考试地点以及考场布置标准、考试纪律、考务人员组织架构、考务工作培训及阅卷评分等相关考务组织工作。考试可以按照继续教育考试相关规定执行,阅卷结束后对笔试成绩进行统计整理,对录取学员进行网络公示。公示结束后寄发《录取通知书》。
(五)学员注册(9月1日—9月20日)
督促合作高校在2013年9月20日前将录取学员资料进行注册,同时上报省圆梦办并在本地报名网站进行公示。
六、责任分工
各级团组织负责统筹“圆梦计划”工作的宣传发动、工作落实和经费筹措;财政部门和人社部门提供资金保障;教育部门指导和协调高校做好招生发动、考务组织和课程改革等工作。
联系人:梁秋云
电话/传真:(0751)8897230,8897198
电子邮箱:sgtwcxb@163.com
附:2014年韶关“圆梦计划”招生简章
附件:
2014年韶关“圆梦计划”招生简章
为进一步提升新一代产业工人的文化水平和业务素质,助推广东产业转型升级,帮助新生代产业工人更好地融入社会、成长成才,让我市更多的新生代产业工人圆大学梦,共青团韶关市委、华南师范大学网络教育学院在韶关地区开展2014年“华师圆梦100”计划。该项目将资助本地100 名优秀新生代产业工人攻读华南师范大学网络教育学院专科或本科层次的学历教育。报名考试、教学管理、期末考试等工作在韶关市教育培训中心华师学习中心进行。具体报名细则如下:
一、报名条件
在韶关地区务工,有意向利用业余时间再进修的一线青年务工人员。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优良,遵纪守法,身体健康,年龄在18至35周岁之间(即1979年7月1日至1996年7月1日期间出生),具有一年以上在工厂企业的生产一线务工经历。报考高起专必须具有高中(中专、职中)以上文化程度;报考专升本必须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学专科毕业文凭。具体报名条件请查看圆梦计划网站通告,以及须具备招考部门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报考专业与层次
三、缴费说明:
报考“圆梦计划”并被录取的学员在入学注册时需一次性缴纳学
费2000元,在顺利取得毕业资格时可向省圆梦办申报奖学金1000元,由省圆梦办返还给学员本人,即学生实际承担学费仍为1000元;延迟毕业的,应按照实际毕业时间(不超过相应院校规定的最晚毕业年限)申报1000元奖学金;中途退学或无法毕业的,不予申报奖学金。
四、报考步骤
1、网上报名时间:2014年6月25日—2014年7月31日,考生登录“圆梦计划”网站:www.yuanmengjihua.com进行网络报名。
2、考生网络报名完成后,本人要在7月31日前到韶关市教育培训中心进行现场核对确认,上交个人资料,缴纳报名费74元。
3、考试录取:8月15日—8月20日(具体考试时间届时通知)
五、现场核对需交资料:
1、本人身份证件(身份证、工作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2、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及工作证明(加盖公章)等材料。对于开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可由工作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力资源)部门出具就业及就业年限证明;
3、所在单位的名称、地址、邮政编码、办公电话;
4、2张小一寸近期免冠蓝底照片及1寸证件照电子相片;
5、相应的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学历(专升本)认证报告。
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的,招考部门有权取消该报考人员考试资格。
上交资料部门:韶关市教育培训中心
六、联系方式:
市圆梦办电话:0751-8897230
华南师范大学网络教育学院韶关学习中心(韶关市教育培训中心)联络方式:办公电话:0751-8892618 阮老师、0751-8620189 张老师
地址:韶关市工业西路67号芙蓉新苑A座三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