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广州市2014年新生代产业工人
“圆梦计划”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直属团组织,各区(县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教育局、科信局: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爱新生代产业工人的工作部署,帮助更多新生代产业工人提升素质,有效服务我市产业转型升级,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2014年新生代产业工人“圆梦计划”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团粤联发〔2014〕46号)精神,广东新生代产业工人圆梦计划联席会议(由团省委、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等8家单位组成)决定今年继续在我市开展“圆梦100 ”新生代产业工人骨干培养发展计划(下称“圆梦计划”)。现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制定工作方案,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三个定位、两个率先”的核心任务,以有效服务广州新生代产业工人的成长发展,培养一批党团在新生代产业工人群体中的基本可依靠力量为目标,不断夯实党委政府工作的青年群众基础,探索党团组织创新社会管理,促进青年群体和谐的有效路径,助推新型城市化发展,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力量。
二、工作目标
2014年“圆梦计划”广州市将资助1000名新生代产业工人上大学。由市圆梦计划联席会议负责统筹发动,市圆梦办负责与高校对接,面向我市辖区内的工厂或企业生产一线新生代产业工人,实施“圆梦100”项目,进一步将“圆梦计划”打造成“三工程一通道”:即党在新生代产业工人群体中基本可依靠力量的培养工程,实现社会管理创新、推动新生代产业工人群体“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骨干培养工程,加快转型升级的高素质劳动者培养工程,打通新生代产业工人成长发展的向上通道。
三、组织领导
(一)领导机构
广州市新生代产业工人圆梦计划联席会议(成员见附件)
(二)主办单位
共青团广州市委员会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州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
广州市财政局
广州市教育局
广州市科技和信息化局
(三)承办单位
广州市新生代产业工人圆梦计划联席会议办公室(下称市圆梦办)
四、项目内容
(一)培训模式
市圆梦办与北京大学、人民大学、北京邮电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中国石油大学合作,资助共计1000名在穗务工的优秀新生代产业工人参加网络远程教育专科、本科学习。
(二)培训费用
经市圆梦办与合作高校沟通,“圆梦计划”学费标准为5000元/人。其中,被录取学员自缴1000元,省财政补助2000元/人,市财政补助2000元/人(其中,北京大学学费为6000元/人,被录取学员需自缴2000元)。
(三)缴费说明
报考“圆梦计划”并被录取的学员在入学注册时需一次性缴纳学费2000元(报考北京大学的需缴纳3000元),在顺利取得毕业资格时可向省圆梦办申报奖学金1000元,由省圆梦办返还给学员本人,即学生实际承担学费仍为1000元(北京大学为2000元);延迟毕业的,应按照实际毕业时间(不超过相应院校规定的最晚毕业年限)申报1000元奖学金;中途退学或无法毕业的,不予申报奖学金。
(四)报名条件
1.报考“圆梦计划”需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79年7月1日至1996年7月1日期间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在各类企业生产一线从事体力或技术劳动,或在农林牧渔等行业生产一线从事农业生产;
(5)具有广州市常住户口的居民,需有1年以上在工厂企业的生产一线务工经历;非广州市常住户口的居民,需有1年以上在同一家工厂企业的生产一线务工经历;
(6)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7)身体及心理健康;
(8)具备招考部门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2.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的高中、中专、职校、技校学生;
(2)在各级各类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最高学历为本科的人员,不得报考;最高学历为专科的人员,不得报考高升专;
(4)不符合招考部门规定报考条件的其他人员;
(5)有法律规定不得考试录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培训内容
1.专业知识
2.党团知识
3.社会工作技能
(六)教学形式
1. 学习方式:采取网上远程教育+面授(活动、讲座)+函授(书本,光盘)的形式。学生主要通过互联网自主点播教学课件学习,学校主要通过互联网进行教学,每月组织老师开展1-2次面授。学校定期安排网上答疑及课堂讨论。
2. 双导师双助理:市圆梦办为每个“圆梦100”班级配备1名人生导师,由社会各界青年精英代表担任,引导学员坚定理想信念,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激励学员奋发向上。合作高校为每个“圆梦100”班级配备1名班主任、组织10名学业导师和30名学习助理,合作高校的优秀教师担任学业导师,帮助学员制定学习计划,培养学习习惯和科学精神;在读优秀大学生、研究生或往届毕业生担任学习助理,协助学业导师辅导学员功课。团组织为每个“圆梦100”班级配备1名班主任助理,由基层团干兼任,协助圆梦办、班主任做好日常管理,定期组织班级活动,发现和培养优秀学员,引导他们成长为党团骨干。
3. 社会实践:教学实践、专业实习、志愿服务、公益活动等社会实践活动;
4. 骨干培养:按《关于强化“圆梦计划”学员骨干培训工作的通知》(团粤办发〔2013〕32号)的要求,共青团广州市委将从圆梦学员中按20%比例选拨政治过硬、素质优良、作风扎实的学员骨干进行跟踪培养。
五、实施步骤
(一)前期筹备(2014年6月1日—6月30日)
市圆梦办召开广州市新生代产业工人“圆梦计划”工作会议,明确工作任务,选定合作院校,制定总体方案。
<!--[if !supportLists]-->(二)<!--[endif]-->发动报名(7月1日—7月31日)
市圆梦办向全市新生代产业工人宣传“圆梦计划”项目的目的意义、学费优惠政策、招考人数、招考程序、报名网站等信息,组织引导本市新生代产业工人登录“圆梦计划”网站(www.yuanmengjihua.com)报名。各区(县级市)、局、集团(总)公司团组织要在新生代产业工人中做好宣传工作,充分发动符合条件的产业工人积极报名。网络教育类报名于2014年7月31日24:00时截止,成人高考类报名于2014年9月10日24:00时截止。
(三)资格审查确认(7月1日—7月31日<网络教育>)
考生网络报名完成后,由各合作高校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对报名人员的各项信息进行网络审核。网络审核采取“边报名边审核”的工作方式,建议网络报名截止后3天内完成所有网络审核的工作。资格审查结果要在网站上进行公示。同时合作高校、市圆梦办共同开展现场确认。考生本人要在7月31日前到达各市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核对确认,缴纳报名费(约100元)。
现场确认须提供:
1. 本人身份证件(身份证、工作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2. 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等材料。对于开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可由工作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力资源)部门出具就业及就业年限证明;
3. 所在单位的名称、地址、邮政编码、办公电话;
4. 2张小一寸近期免冠照片;
5. 本人最高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 其他招考部门需要提供的材料。
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的,招考部门有权取消该报考人员考试资格。通过现场确认的考生名单要在8月10日前以统一格式上报省圆梦办,并在报名网站上进行公示。参加成人函授教育的学员,可按国家成人教育规定执行,资格审查确认、公示时间做相应调整。
(三)考试录取(8月1日—8月31日<网络教育>)
合作高校与市圆梦办共同商定考务细则,主要包括:考试时间、考试内容和形式、评分标准、考试地点以及考场布置标准、考试纪律、考务人员组织架构、考务工作培训及阅卷评分等相关考务组织工作。考试可以按照继续教育考试相关规定执行,阅卷结束后对笔试成绩进行统计整理,对录取学员进行网络公示。公示结束后寄发《录取通知书》。参加成人函授教育的学员,可按国家成人教育规定执行,录取、公示时间做相应调整。
(四)学员注册(9月1日—9月20日)
督促各合作高校在2013年9月20日前将录取学员资料在教育部“阳光平台”上进行注册,同时上报省圆梦办并在本地报名网站进行公示。参加成人函授教育的学员,可按国家成人教育规定执行,注册时间做相应调整。
六、责任分工
共青团广州市委负责统筹“圆梦计划”工作的宣传发动和组织实施;市人社局指导做好考生的资格审核工作;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在异地务工青年群体中协助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市财政局提供资金保障;市教育局指导做好招生发动、考务组织等工作;市科信局提供网络技术指导,市圆梦办将统筹学员信息的管理、维护。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今年省委、省政府工作明确继续大力支持“圆梦计划”的开展,市委组织部也将“圆梦计划”的落实情况列入了《广州市各区(县级市)2013年度推进新型城市化发展考核指标意见的通知》,作为各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容。因此,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指派专人负责跟进,认真抓好“圆梦计划”各项工作的筹备和落实。
(二)搭建平台、大力宣传。学员的报名工作是招生工作的重要环节,按照省圆梦办的工作部署,今年的招生工作实行以市为单位属地报名考试原则。因此,各级团组织要深入工业园区等新生代产业工人集聚的地方宣传发动,要广泛张贴宣传海报,派发宣传单张,充分利用本区域内的重点新闻媒体(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等)和互联网、手机、微博、QQ等新媒体播发宣传通稿内容,形成强大宣传声势。
(三)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市圆梦办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该项工作,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完成好各自分工任务。同时,各单位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做到分工不分家,努力营造齐抓共管的工作氛围,共同把“圆梦计划”落实好。
附件:广州市新生代产业工人“圆梦计划”合作高校及招
生计划
共青团广州市委员会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州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 广州市财政局
广州市教育局 广州市科技和信息化局
2014年 月 日
附件
广州市新生代产业工人“圆梦计划”合作高校及招生计划
学校名称 |
招生专业 |
招生名额 |
北京大学 |
人力资源管理(专升本)、行政管理(专升本)、财务管理(专升本)(专科)、市场营销(专升本)(专科)、社会工作(专升本)(专科)、广告学(专升本)、汉语言文学(专升本)、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升本)、法学(专升本)、金融学(专升本)、国际经济与贸易(专升本)(专科)、风险管理与保险学(专升本)、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升本)、护理学(专升本)(专科)、药学(专升本)(专科)、公共事业管理(专升本)、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医学)(专升本)、应用心理学(专升本)、卫生信息管理(专科) |
600名 |
北京邮电大学 |
物流工程、市场营销(客服方向)、机械工程及自动化 |
200名 |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 |
资源勘查工程、石油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环境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安全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土木工程、油气储运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工程管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工商管理、会计学、人力资源管理、材料物理、法学等石油石化专业为主 |
50名 |
中国人民大学 |
人力资源管理、工商管理、会计学、金融学、市场营销、社会工作、国际经济与贸易、法学、财政学、财务管理、汉语言文学、传播学、公共事业管理 |
50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