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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信息--文章正文

发布日期2014/7/15 阅读数:8865

2014年珠海市圆梦计划工作通知及招生简章

珠海市2014年新生代产业工人“圆梦计划”

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广东团省委开展“圆梦计划”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团珠海市委与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以及北京邮电大学将于2014年7月正式启动“圆梦珠海”新生代产业工人圆梦计划。该项目主要通过政府补贴、企业出资、社会筹资、校方让利等多种方式,依托合作高校的现代远程教育手段,在本市遴选200名符合条件的新生代产业工人圆大学梦

一、活动主题

 “圆梦珠海” 2014年新生代产业工人圆梦计划

二、 启动时间

2014年5月—2014年8月。

三、报名时间

以团省委“新生代产业工人圆梦计划报名系统”公告为准。
    四、活动对象

珠海市新生代产业工人

五、主办单位

共青团珠海市委员会

六、圆梦计划联席会议办公室(简称市圆梦办)组成架构

共青团珠海市委员会

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珠海市财政局

珠海市教育局

珠海市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

工作联络员:共青团珠海市委员会权益部副部长 罗实 

珠海市圆梦办联系电话:0756-2682361

七、合作高校

北京大学

中国人民大学

北京邮电大学

八、项目实施

(一)合作高校。为方便本地新生代产业工人进行现场确认、参加考试以及后续培训学习,团市委选取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以及北京邮电大学作为合作高校,共同开展“圆梦计划”。

(二)招生规模。通过考试遴选,资助200名在珠务工青年攻读所高校的网络教育学院本(专)科学位。

(三)资金筹措。多方筹集经费,以争取政府和社会支持为主。

九、报名条件

1.珠海地区报考“圆梦计划”需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79年7月1日至1996年7月1日期间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在珠海各类企业生产一线从事体力或技术劳动,或在农林牧渔等行业生产一线从事农业生产;

(5)具有广东省常住户口的居民,需有1年以上在工厂企业的生产一线务工经历;非广东省常住户口的居民,需有1年以上在同一家工厂企业的生产一线务工经历;

(6)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7)身体及心理健康;

(8)具备招考部门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2.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的高中、中专、职校、技校学生;

(2)在各级各类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最高学历为本科的人员,不得报考;最高学历为专科的人员,不得报考高升专;

(4)不符合招考部门规定报考条件的其他人员;

(5)有法律规定不得考试录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十、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登陆 http://www.yuanmengjihua.com/,广东新生代产业工人骨干培养发展计划官网——报名系统进行报名(需先进行网络报名,未网络报名的不能生效)。

2、现场报名确认:

(1)北京大学:北京大学广东教学中心珠海分教点

地址:珠海市香洲区人民东路123号 珠海电大

联系人:杨老师、彭老师

咨询电话:13727078846、13826022849

(2)中国人民大学:中国人民大学珠海服务中心
    中国人民大学:中国人民大学珠海教学服务中心
    地址:珠海市香洲区紫荆路333号狮山工业大厦6楼珠海市英迪科技经贸培训学校
    联系人:刘轶南老师

咨询电话:0756-2252526 13676012220

咨询QQ:179369743

(3)北京邮电大学:北京邮电大学珠海学习中心

地址:珠海市唐家湾金凤路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励耘楼(励耘街电梯旁) 信息技术培训中心

联系人:李成老师

咨询电话:0756-6126706 6126168 6126761

十一、专业设置

专业设置详见各高校的招生简章(附件1、2、3)

十二、录取办法

     择优录取

十三、收费标准

“圆梦珠海”资助名额200名。成功被录取的考生只需缴纳2000元(报读北大的学员自付3000元)的学费(不含注册费和教材费等学杂费,在顺利取得毕业资格时可向省圆梦办申报奖学金1000元,由省圆梦办返还给学员本人。即学生实际承担学费仍为1000元(北京大学为2000元),其余学费由团省委、团市委协助解决,即可攻读网络远程教育(2.5—5年)本科学位,一天一元钱轻松读大学。 

十四、教学形式

1、学习方式:以现代远程教育为主,结合面授、函授和自学等传统教学手段,学员根据工作、生活实际情况,采取边工边读的方式,自主安排学习。

2、双导师双助理:为每个“圆梦100”班级配备1名人生导师,由社会各界青年精英代表担任,引导学员坚定理想信念,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激励学员奋发向上。合作高校为每个“圆梦100”班级配备1名班主任、组织10名学业导师和30名学习助理,合作高校的优秀教师担任学业导师,帮助学员制定学习计划,培养学习习惯和科学精神;在读优秀大学生、研究生或往届毕业生担任学习助理,协助学业导师辅导学员功课。团组织为每个“圆梦100”班级配备1名班主任助理,由基层团干兼任,协助圆梦办、班主任做好日常管理,定期组织班级活动,发现和培养优秀学员,引导他们成长为党团骨干。

3、社会实践:教学实践、专业实习、志愿服务、公益活动等社会实践活动。

4、骨干培养:按《关于强化“圆梦计划”学员骨干培养工作的通知》(团粤办发〔2013〕32号)的要求,团市委从学员中按20%比例选拔政治过硬、素质优良、作风扎实的学员骨干进行跟踪培养。

十五、实施步骤

(一)前期筹备。(2013年5月25日—6月25日)。

按照团省委的统一部署,结合本市需求,选取北京大学等3所高校作为合作高校,制定总体方案,收集招生简章,积极筹集经费。

(二)发动报名。(6月25日—8月15日)。

利用报纸、电视、网络、微博等新闻媒体,向在珠务工青年广泛宣传“圆梦100”项目的目标诉求、招考人数、招考程序、报名网站等信息,组织引导本地务工青年登录圆梦计划网站(www.yuanmengjihua.com)报名。各区要充分发动,报名人数原则上不低于本市应资助名额的3倍,网络教育类报名于2014年8月15日24:00截止。

(三)资格审查确认。(6月30日—8月15日)。

 考生网络报名完成后,由合作高校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对报名人员的各项信息进行网络审核。同时合作高校、市圆梦办共同开展现场确认。网络审核采取“边报名边审核”的工作方式,资格审查结果要在网站上进行公示。考生本人要在8月15日前到达各市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核对确认,缴纳报名费(约100元)。

  现场确认须提供:

  1、本人身份证件(身份证、工作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2、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或人力资源部部门专用章)等材料。对于开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可由工作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力资源)部门出具就业及就业年限证明;

  3、所在单位的名称、地址、邮政编码、办公电话;

  4、2张2寸蓝底近期免冠照片;

  5、其他招考部门需要提供的材料;

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的,招考部门有权取消该报考人员考试资格。通过现场确认的考生名单要在8月20日前以统一格式上报省圆梦办,并在报名网站上进行公示。

(四)考试录取。(8月15日一8月20日<网络教育>)。

 市圆梦办与合作高校共同商定考务细则,主要包括:考试时间、考试内容和形式、评分标准、考试地点以及考场布置标准、考试纪律、考务人员组织架构、考务工作培训及阅卷评分等相关考务组织工作。考试可以按照继续教育考试相关规定执行,阅卷结束后对笔试成绩进行统计整理,对录取学员进行网络公示。公示结束后寄发《录取通知书》。

 (五)学员注册。(9月1日—9月21日)。

各合作高校在招录完成后尽快将录取学员资料进行注册,同时上报省圆梦办并在本地报名网站进行公示。

十六、责任分工

(一)宣传发动

由团市委以及各区团委负责在全市进行宣传。发动报名人数为资助名额的3倍,即600人,分工如下:

1、团市委通过市青联、市志愿者联合会以及市青年企业家协会广泛宣传。

部门

发动报名人数

社工部

50

宣传部

50

权益部

50

2、各区积极向本辖区内的企业宣传发动。

地区

发动报名人数

香洲区

100

斗门区

80

金湾区

80

高栏港区

60

高新区

80

横琴新区

30

万山区

20

(二)资金筹措

1、团市委协调市级财政资金补助每名学员不少于1000

2、各高校积极争取企业、社会、高校的大力支持,筹集赞助资金补助每名学员1000元。

 


   附件3:2014年北京邮电大学圆梦计划招生简章.docx

   附件2:2014中国人民大学年圆梦计划招生简章.doc

   附件1:2014年北京大学圆梦计划招生简章.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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