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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通告--文章正文

发布日期2014/8/11 阅读数:10603

关于发布广东省圆梦青工成长服务中心副理事长招聘启事的公告

广东省圆梦青工成长服务中心副理事长

招聘启事

 

为切实服务广大青年产业工人成长成才,团省委发起成立了民办非企业单位——广东省圆梦青工成长服务中心(简称“圆梦中心”)。业务范围是为广东省青年产业工人素质提升、成长发展提供咨询、培训、交流、项目策划服务。工作内容是组织开展“圆梦计划”,包括项目的策划统筹、组织实施和资源配置等。根据工作需要,圆梦中心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心副理事长2名。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年龄28周岁及以下(出生日期为1986年1月1日及以后);性别不限;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士)以上学历学位专业优先考虑社会学、心理学、法律学专业,其他专业的须具有相关工作经历;取得国家认定的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者优先;圆梦计划学员可适当放宽条件。

(二)岗位要求

具有扎实的文字能力,能熟练使用各种日常办公软件。具有吃苦耐劳、甘于奉献、团结协作的精神和正直正派、忠诚守密的品质。

二、招聘方式

通过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公告,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核、面试等遴选程序,最终择优聘用。

(一)报名方式

请于8月31日前将纸质版报名材料寄(送)至广州市越秀区寺贝通津1号大院团省委权益部,或将电子版报名材料发送至邮箱qybtsw@126.com(信封表面或电子邮件主题请注明“应聘圆梦中心副理事长”)。

(二)报名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1份;

2.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1份(应届学生可取得证书之后再提供);

3.日常生活、工作照3张;

4.《公开招聘报名表》一式3份;

5.体现个人工作能力的证明材料(如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等);

三、聘用事宜

聘用人员身份为合同制工作人员,圆梦中心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书”,上报团省委组织部备案,合同原则上每年一签,试用期2-3个月,人事关系挂靠在劳动人才市场。试用期满后工资待遇(含购买保险)本科毕业约5000元、研究生毕业约6000元,不另提供食宿。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牛倪、夏晗嫣  

电话/传真:020-87185635,87673133

电子邮箱:qybtsw@126.com

收件单位:广东省圆梦青工成长服务中心

收件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寺贝通津1号大院

邮    编:510080


省圆梦中心公开招聘报名表

 

姓名

 

性别

 

民族

 

籍贯

 

大一寸彩照

出生  年月

 

是否为

应届毕业生

 

参加工

作时间

 

政治

面貌

 

工作  单位

 

现任

职务

 

现户籍所在地

 

婚姻

状况

 

健康

状况

 

毕业  院校

 

所学

专业

 

学历

学位

 

通讯  地址 

 

身份

证号

 

邮政

编码

 

资格

证书

 

联系

电话

 

 

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

姓名

与本人关系

工作单位及职务

户籍所在地

 

 

 

 

 

奖惩
情况

 

招聘单位审核意见

 

 

     填表说明:如为应届毕业生(含暂缓就业),参加工作时间、工作单位、现任职位可不填。

 

 

   广东省圆梦青工成长服务中心副理事长招聘启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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