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2015年新生代产业工人“圆梦计划”
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2015年新生代产业工人“圆梦计划”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团粤发〔2015〕39号)工作部署,帮助更多新生代产业工人提升素质,有效服务我市建设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产业带、建设创新型城市,江门市新生代产业工人圆梦计划联席会议办公室决定今年继续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圆梦100 ”新生代产业工人骨干培养发展计划(下称“圆梦计划”)。为更好地开展此项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培养一批党团在新生代产业工人群体中的基本可依靠力量为目标,不断夯实党委政府工作的青年群众基础,探索党团组织创新社会管理,促进青年群体成长成才的有效路径,为建设美丽“中国侨都”贡献力量。
二、目标任务
2015年我市“圆梦计划”将资助600名新生代产业工人上大学,采取市、县联动的模式,市圆梦办负责统筹发动、经费筹集、高校对接等工作,各市(区)、市直各有关团组织负责宣传发动。其中,各市(区)团委须至少发动1800人报名参加考试(名额分配详见附件1)。通过实施“圆梦100”项目,进一步将“圆梦计划”打造成“三工程一通道”:即党在新生代产业工人群体中基本可依靠力量的培养工程,实现社会管理创新、推动新生代产业工人群体“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骨干培养工程,助推“广东制造”走向“广东创造”、加快转型升级的高素质劳动者培养工程,打通新生代产业工人成长发展的向上通道。
三、时间安排
1、网上报名时间:6月21日—8月10日。
2、资格审查时间:6月24日—8月10日
3、考试录取时间:8月11日—8月31日。
4、学员注册时间:9月1日—9月30日。
具体时间由各合作高校安排确定。
四、项目内容
(一)学习模式
市圆梦办与北京大学、华中科技大学、江门广播电视大学等院校合作,资助共计600名在江务工的优秀新生代产业工人参加学历继续教育的专科、本科学习。
(二)学习费用
经省圆梦办与合作院校沟通,“圆梦计划”学费标准为5000元/人(报读北京大学学费为6000元/人)。其中,省财政补助2000元/人,市财政和社会募集资金统筹解决2000元/人,被录取学员需自缴1000元(报读北京大学学员自缴2000元/人)。
(三)缴费说明
报考“圆梦计划”并被录取的学员在入学注册时需一次性缴纳学费2000元(报考北京大学的需缴纳3000元),在顺利取得毕业资格时可向省圆梦办申报奖学金1000元,由省圆梦办返还给学员本人,即学生实际承担学费仍为1000元(北京大学为2000元);延迟毕业的,应按照实际毕业时间(不超过相应院校规定的最迟毕业年限)申报1000元奖学金;中途退学或无法毕业的,不予申报奖学金。
(四)报名条件
1、报考“圆梦计划”需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0年7月1日至1997年7月1日期间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4)在各类企业生产一线从事体力或技术劳动,或在农林牧渔等行业生产一线从事农业生产;
(5)具有广东省江门市常住户口的居民,需有1年以上在广东省江门市工厂企业的生产一线务工经历;非广东省江门市常住户口的居民,需有连续1年以上在广东省江门市同一家工厂企业的生产一线务工经历;
(6)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7)身体及心理健康;
(8)具备招考部门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2、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的高中、中专、职校、技校学生;
(2)在各级各类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最高学历为本科或本科以上的人员;最高学历为专科的人员,不得报考高升专;
(4)不符合招考部门规定报考条件的其他人员;
(5)有法律规定不得考试录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学习内容
1、专业知识;
2、党团知识;
3、社会工作技能;
4、岗位技术技能。
(六)教学形式
1、学习方式:以现代远程教育为主,结合面授、函授和自学等传统教学手段,学员根据工作、生活实际情况,采取边工边读的方式,自主安排学习。
2、双导师双助理:为每个“圆梦100”班级配备1名人生导师,由社会各界青年精英代表担任,引导学员坚定理想信念,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激励学员奋发向上。合作院校为每个“圆梦100”班级配备1名班主任、组织10名学业导师和30名学习助理,合作院校的优秀教师担任学业导师,帮助学员制定学习计划,培养学习习惯和科学精神;在读优秀大学生、研究生或往届毕业生担任学习助理,协助学业导师辅导学员功课。团组织为每个“圆梦100”班级配备1名班主任助理,由基层团干兼任,协助圆梦办、班主任做好日常管理,定期组织班级活动,发现和培养优秀学员,引导他们成长为党团骨干。
3、社会实践:教学实践、专业实习、志愿服务、公益活动等社会实践活动。
五、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6月21日—8月10日网络教育)
各级团委要向本地新生代产业工人宣传“圆梦计划”项目的目的意义、学费优惠政策、招考人数、招考程序、报名网站等信息,组织引导本地新生代产业工人登录“圆梦计划”网站(www.yuanmengjihua.com)报名。各市要充分发动,报名人数原则上不低于本市应资助名额的3倍。网络教育类报名于2015年8月10日24:00截止。
(二)网络报名及初审。(6月21日—8月10日网络教育)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络报名,报名后由各院校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对报名人员的各项信息进行网络初审,其中,对报名网络教育的学员进行网络教育报考资格及圆梦计划资助资格审核,报名成人高考的学员进行成人高考报考资格审核。网络审核采取“边报名边审核”的工作方式,建议网络报名截止后3天内完成所有网络审核的工作。资格审查结果要在网站上进行公示。
(三)现场确认。(6月21日—8月10日网络教育)
考生资格初审工作结束后,各合作院校、市圆梦办共同组织开展考生进行现场确认。考生本人应于规定时间内携带报名相关资料前往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同时缴纳报名费(约100元)。
现场确认须提交资料:
1.本人身份证件(身份证、工作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2.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等材料。对于开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可由工作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力资源)部门出具就业及就业年限证明;
3.所在单位的名称、地址、邮政编码、办公电话;
4.2张小一寸近期免冠照片;
5.其他招生院校需要提供的材料;
网络教育需一次性提交报读院校规定的相关材料及报读圆梦计划所需材料。
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的,招考部门有权取消该报考人员考试资格。通过现场确认的考生名单要在8月20日前以统一格式上报省圆梦办,并在报名网站上进行公示。
(四)组织考试。(8月11日—8月20日网络教育)
开展网络教育的合作院校与各市圆梦办共同商定考务细则,主要包括:考试时间、考试内容和形式、评分标准、考试地点以及考场布置标准、考试纪律、考务人员组织架构、考务工作培训及阅卷评分等相关考务组织工作。考试可以按照继续教育考试相关规定执行,阅卷结束后对笔试成绩进行统计整理。
(五)审核公示。(8月21日—8月25日网络教育)
各院校公布考试成绩,并根据圆梦计划招生名额及考生成绩排名先后确定圆梦计划正式录取学员名单,在网站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考生,报考相关院校网络教育,并被录取,取得相应学籍,可享受“圆梦计划”资助政策。
(六)录取工作。(8月26日—8月31日网络教育)
各院校在公示结束后给获得圆梦计划资助资格的学员寄发《录取通知书》,如有资格审核未通过或考生本人放弃就读圆梦计划的情况,则由院校根据考生成绩排名顺次补录。
六、高校及专业设置情况
详情请参阅合作高校招生简章(详见附件2)。
七、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各级团组织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组织好工作力量,认真抓好“圆梦计划”各项工作的筹备和落实。
(二)大力宣传。各级团委要分阶段、多场次深入工业园区等新生代产业工人集聚的地方宣传发动。要充分利用本区域内的重点新闻媒体(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等)和互联网、手机、微博、QQ微信等新媒体形成强大宣传声势。
(三)规范管理。今年团市委将加强项目运作过程的管理,进一步强化院校在招生、教学质量、学生服务、学费申请、毕业证发放等方面的规范化运作。今年起各院校在学费申请和资料报送方面要依流程盖章(继续教育学院或网络教育学院公章)后发送至团市委审核盖章,再由团市委报送至团省委,并严格按照所签订的三方协议中的条例履行各方的义务和责任。
(四)加强联系。我市“圆梦计划”主要与北京大学江门分教点、华中科技大学江门分教点和江门广播电视大学合作,各级团组织要主动配合好各有关高校开展好宣传发动、考试招生等工作。同时,要积极上报工作进度及完成情况,团市委将不定期对各地的工作完成情况进行通报。联系人:余中杰,电话:3273559,邮箱:jmtswxcb@qq.com。
附件:1、各市(区)发动报考人数名额分配表
2、各合作高校招生简章(请自行下载附件)
共青团江门市委员会 2015年6月26日
附1:
各市(区)发动报考人数名额分配表
市(区) | 报考人数 |
蓬江区 | 300 |
江海区 | 200 |
新会区 | 300 |
台山市 | 300 |
开平市 | 300 |
鹤山市 | 200 |
恩平市 | 2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