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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信息--文章正文

发布日期2015/7/1 阅读数:7491

揭阳市2015年新生代产业工人 “圆梦计划”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爱新生代产业工人的工作部署,帮助更多新生代产业工人提升素质,有效服务广东产业转型升级,揭阳新生代产业工人圆梦计划联席会议(由团市委、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等5家单位组成)决定今年继续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圆梦100”新生代产业工人骨干培养发展计划(下称“圆梦计划”)。为更好地开展此项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努力实现“三个定位、两个率先”的核心任务,以有效服务新生代产业工人的成长发展,培养一批党团在新生代产业工人群体中的基本可依靠力量为目标,不断夯实党委政府工作的青年群众基础,探索党团组织创新社会管理,促进青年群体和谐的有效路径,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力量。

二、工作目标

实施“圆梦100”项目,资助100名新生代产业工人攻读继续教育专科、本科学位进一步将“圆梦计划”打造成“三工程一通道”:即党在新生代产业工人群体中基本可依靠力量的培养工程,实现社会管理创新、推动新生代产业工人群体“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骨干培养工程,助推“广东制造”走向“广东创造”、加快转型升级的高素质劳动者培养工程,打通新生代产业工人成长发展的向上通道。

三、组织领导

(一)主办单位

共青团揭阳市委员会、揭阳市财政局、揭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揭阳市教育局、揭阳市科学技术局。

(二)承办单位

揭阳市新生代产业工人圆梦计划联席会议办公室(下称市圆梦办)、北京大学、华南师范大学。

(三)领导机构

参照广东省新生代产业工人圆梦计划联席会议制度,由团委、人社、财政、教育、科技等部门组成揭阳市新生代产业工人圆梦计划联席会议(成员名单见附件1)。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团市委。

四、项目内容

(一)培训模式

市圆梦办与北京大学、华南师范大学合作,资助100名在揭务工的优秀新生代产业工人参加网络远程教育专科、本科学习。其中北京大学圆梦计划学员名额为50名,华南师范大学圆梦计划学员名额为50名。

(二)培训费用

经省圆梦办与合作高校沟通,“圆梦计划”学费标准为5000元/人(报读北京大学学费为6000元/人)。其中,省财政补助2000元/人,市财政和社会募集资金统筹解决2000元/人,被录取学员需自缴1000元(报读北京大学学员自缴2000元/人)。  

(三)缴费说明

报考“圆梦计划”并被录取的学员在入学注册时需一次性缴纳学费2000元(报考北京大学的需缴纳3000元),在顺利取得毕业资格时可向省圆梦办申报奖学金1000元,由省圆梦办返还给学员本人,即学生实际承担学费仍为1000元(北京大学为2000元);延迟毕业的,应按照实际毕业时间(不超过相应院校规定的最迟毕业年限)申报1000元奖学金;中途退学或无法毕业的,不予申报奖学金。

(四)报名条件

1.报考“圆梦计划”需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79年7月1日至1996年7月1日期间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在各类企业生产一线从事体力或技术劳动,或在农林牧渔等行业生产一线从事农业生产;

(5)具有揭阳市常住户口的居民,需有一年以上在我市工厂或企业的生产一线务工经历;非揭阳市常住户口的居民,需有1年以上在我市同一家工厂或企业的生产一线务工经历;

(6)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7)身体及心理健康;

(8)具备招考部门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2.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的高中、中专、职校、技校学生;

(2)在各级各类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最高学历为本科的人员,不得报考;最高学历为专科的人员,不得报考高升专;

(4)不符合招考部门规定报考条件的其他人员;

(5)有法律规定不得考试录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学习内容

1.专业知识;

2.党团知识;

3.社会工作技能;

4、岗位技术技能。    

(六)教学形式

1.学习方式:以现代远程教育为主,结合面授、函授和自学等传统教学手段,学员根据工作、生活实际情况,采取边工边读的方式,自主安排学习。

2.双导师双助理:市圆梦办为每个“圆梦100”班级配备1名人生导师,由社会各界青年精英代表担任,引导学员坚定理想信念,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激励学员奋发向上。合作高校为每个“圆梦100”班级配备1名班主任、组织10名学业导师和30名学习助理,合作高校的优秀教师担任学业导师,帮助学员制定学习计划,培养学习习惯和科学精神;在读优秀大学生、研究生或往届毕业生担任学习助理,协助学业导师辅导学员功课。团组织为每个“圆梦100”班级配备1名班主任助理,由基层团干兼任,协助圆梦办、班主任做好日常管理,定期组织班级活动,发现和培养优秀学员,引导他们成长为党团骨干。

3.社会实践:教学实践、专业实习、志愿服务、公益活动等社会实践活动。

4.骨干培养:市圆梦办将按《关于强化“圆梦计划”学员骨干培养工作的通知》(团粤办发〔2013〕32号)的要求,从学员中按20%比例选拔政治过硬、素质优良、作风扎实的学员骨干进行跟踪培养。

五、实施步骤

(一)前期筹备(2015年5月25日—6月26日)。

成立市圆梦办,选定合作院校,制定总体方案,明确工作任务,积极筹集经费。

(二)发动报名(6月26日—8月10日)。

“圆梦100”网上报名时间为6月25日至8月10日(报名具体时间以团省委“新生代农民工圆梦计划报名系统”公告为准)。全市各级团组织的宣传发动工作须在即日启动。可通过媒体、报纸和网络向社会公众尤其是重点企业、规模企业等新生代产业工人聚集地宣传“圆梦计划”项目目的意义、学费优惠政策、招考人数、招考程序、报名网站等信息,做好组织发动工作,积极作好宣传发动工作。组织引导本地新生代产业工人登录“圆梦计划”网站http://www.yuanmengjihua.com)报名。务求做到覆盖范围广、宣传力量足、服务态度好和群众参与度高。在宣传发动工作中遇到问题应及时与市圆梦办或合作高校招生处联系。

(三)资格审查确认(6月30日—8月10日)。

1、网络审核。考生网络报名完成后,由合作高校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对报名人员的各项信息进行网络审核。网络审核采取“边报名边审核”的工作方式,网络报名截止后3天内完成所有网络审核的工作,并将资格审查结果在网站上进行公示。 

2、现场确认。由市圆梦办与合作高校共同开展。考生通过网络审核后,本人要在8月10日前带齐相关材料到合作高校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核对确认,并缴纳考务费。市圆梦办负责派人监督,完成所有现场确认的工作。

现场确认须提供:

1.本人身份证件(身份证、工作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2.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等材料。对于开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可由工作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力资源)部门出具就业及就业年限证明;

3.所在单位的名称、地址、邮政编码、办公电话;

4.2张小一寸近期免冠照片;

5.其他招考部门需要提供的材料;

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的,招考部门有权取消该报考人员考试资格。 

   (四)考试录取(8月11日—8月20日)

    考务细则由市圆梦办和合作高校共同商定,主要包括:考试时间、考试内容和形式、评分标准、考试地点以及考场布置标准、考试纪律、考务人员组织架构、考务工作培训及阅卷评分等相关考务组织工作。考试可以按照继续教育考试相关规定执行,阅卷结束后对笔试成绩进行统计整理,对录取学员进行网络公示。公示结束后寄发《录取通知书》。

 (五)学员注册。

合作高校在2015年9月20日前将录取学员资料在教育部“阳光平台”上进行注册,同时上报省圆梦办并在相关网站进行公示。

六、责任分工

此项工作由市圆梦办总体负责,统筹整个活动项目。团市委牵头成立联席会议,召开部署工作会议,抓好“圆梦计划”各项工作的筹备和推进;具体负责联系本区域内的重点新闻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发动;联系并选定合作高校,协助做好专业设置、报名、考试等工作。财政部门和人社部门提供资金保障;教育部门指导和协调高校做好招生发动、考务组织和课程改革等工作;科技部门提供网络技术支持,指导市圆梦办搭建报名网站和数据库,统筹学员信息的管理、维护;北京大学、华南师范大学负责教学、管理、考务和日常服务工作。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今年省委、省政府明确继续大力支持“圆梦计划”的开展,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明确职责,认真抓好“圆梦计划”各项工作的筹备和落实。

(二)搭建平台、大力宣传。学员的报名工作是招生工作的重要环节,今年的招生工作实行以市为单位属地报名考试原则,市圆梦办和合作高校确定考生报名的方式和地点后,各级团组织要积极发动本地新生代产业工人进行报名,要深入工业园区等新生代产业工人集聚的地方宣传发动。要广泛张贴宣传海报,派发宣传单张,充分利用本区域内的重点新闻媒体(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等)和互联网、手机、微博、QQ等新媒体播发宣传通稿内容,形成强大宣传声势。

(三)通力合作,务求实效。根据省文件精神,开办一个“圆梦100”班需筹集经费约50万元即每个学员学费约为5000元,省财政将为每一个“圆梦100”班补助经费20万元即为每一名学员补贴2000元学费,除学员每人自缴2000元外,剩余学费约20万元由市筹资解决。市新生代产业工人圆梦计划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作为项目实施的主责单位,要积极配合,通力合作,充分发挥社会动员能力,以合作办班、企业单独冠名、企业联合冠名、高等院校冠名等形式,积极争取企业、社会、高校的大力支持,多方筹集经费。

八、联系方式

1、北京大学汕头教学点

联系人:陈庆娜  

咨询电话:13802711138  0754-88265728转818、819、838、839    

地址:汕头市凤凰山路龙湖苑1-2幢二楼京安培训中心

2、华南师范大学揭阳市教学点(博通学校)

联系人:赖妙君        

咨询电话:0663-8215901、8252609

地   址:揭阳市东山区临江北路水产大厦二楼博通学校

3、揭阳市圆梦办

联系人:李泽娜

联系电话:0663-8768360、8235236(传真)

电子邮箱:jyqn311@163.com

 

附件: 2015年揭阳市“圆梦计划”合作院校招生简章

   2015年揭阳市“圆梦计划”合作院校招生简章.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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