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圆梦清远”——新生代产业工人
培养发展计划工作实施方案
为帮助我市新生代产业工人更好地融入社会、成长成才,探索新形势下做好青年群众工作、创新社会管理的有效路径,团市委联合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等单位实施2015年“圆梦清远”——新生代产业工人骨干培养发展计划,为更好地开展此项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努力实现“三个定位、两个率先”的核心任务,以有效服务新生代产业工人的成长发展,培养一批党团在新生代产业工人群体中的基本可依靠力量为目标,不断夯实党委政府工作的青年群众基础,探索党团组织创新社会管理,促进青年群体和谐的有效路径,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力量。
二、工作目标
结合我市实际,充分整合社会各界资源,采取政府补贴、社会筹资、校方让利等多种方式,在全市范围内资助100名新生代产业工人学员完成高中起点升大专(简称高起专)、大专学历起点升本科(简称专升本)学习,帮助他们圆大学梦,努力把“圆梦清远”打造成为党团在新生代农民工群体中基本可依靠力量的基层党建团建工程,成为推动新生代农民工群体“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社会管理创新工程,成为助推“广东制造”走向“广东创造”的劳动力资源储备和人才培养工程,成为新生代农民工成长发展的向上通道。
三、组织领导
(一)主办单位
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二)承办单位
广东省新生代产业工人圆梦计划联席会议办公室(简称省圆梦办)、清远市新生代产业工人圆梦计划联席会议办公室(简称市圆梦办)。
(三)领导机构
由团市委、人社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等部门组成清远市新生代产业工人“圆梦清远”联席会议。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简称“圆梦办”),设在团市委城乡部,由团市委副书记邓建红同志担任市圆梦办主任,作为“圆梦清远”召集人。
四、项目内容
(一)合作院校及专业
1、北京大学(高升专:社会工作、市场营销、财务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护理学、药学、卫生信息管理/专升本:法学、汉语言文学、人力资源管理、行政管理、金融学、国际经济与贸易、风险管理与保险学、市场营销、财务管理、广告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社会工作、护理学、药学、应用心理学、公共事业管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2、华南师范大学(高起专::计算机应用技术、应用电子技术、人力资源管理、物流管理、酒店管理/专升本:计算机应用技术、电子信息工程、人力资源管理、物流管理、酒店管理)。
(二)培训费用
目前,攻读网络远程教育本科学位2-3年,学费一般为10000元/人。经省圆梦办与合作院校协商,学费由10000元/人优惠至5000元/人。其中,被录取且取得毕业资格学员自缴1000元/人,省财政补助2000元/人,市财政和社会募集资金统筹解决2000元/人。北京大学学费为6000元/人,被录取学员需自缴2000元。
(三)缴费说明
报考“圆梦计划”并被录取的学员在入学注册时需一次
性缴纳学费2000元(报考北京大学的需缴纳3000元),在顺利取得毕业资格时可向省圆梦办申报奖学金1000元,由省圆梦办返还给学员本人,即学生实际承担学费仍为1000元(北京大学为2000元);延迟毕业的,应按照实际毕业时间(不超过相应院校规定的最晚毕业年限)申报1000元奖学金;中途退学或无法毕业的,不予申报奖学金。
(四)报名站点
1、报名网址:“新生代产业工人圆梦计划报名系统”(http://www.yuanmengjihua.com)。
2、现场确认。北京大学清远联络点:清远市清城区凤翔大道68号凤城郦都中区5栋三楼北江教育培训中心;华南师范大学清远联络点:清远市电脑学校(地址:清远市清新区清四公路山塘路口低地工业园)。
(五)报名条件
1、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0年7月1日至1997年7月1日期间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4)在各类企业生产一线从事体力或技术劳动,或在农林牧渔等行业生产一线从事农业生产;
(5)具有广东省常住户口的居民,需有一年以上在清远市工厂企业的生产一线务工经历;非广东省常住户口的居民,需有一年以上在清远市同一家工厂企业的生产一线务工经历;
(6)具有高中文化程度的,限报大专班;具有大专文化程度的,限报本科班;
(7)身体及心理健康;
(8)具备招考部门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2、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的高中、中专、大专、职校、技校学生;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各级各类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最高学历为本科的人员,不得报考;最高学历为专科的人员,不得报考高升专;
(5)不符合招考部门规定报考条件的其他人员;
(6)有法律规定不得考试录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六)培训内容
1.专业知识;
2.党团知识;
3.社会工作技能;
4.岗位技术技能。
(七)教学形式
1、学习方式:以现代远程教育为主,结合面授、函授和自学等传统教学手段,学员根据工作、生活实际情况,采取边工边读的方式,自主安排学习。
2、双导师双助理:团市委将根据2015年全省“圆梦计划”秋季分班情况为每个班级配备1名人生导师,由社会各界青年精英代表担任,引导学员坚定理想信念,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激励学员奋发向上。合作高校为每个班级配备1名班主任、组织10名学业导师和30名学习助理,合作高校的优秀教师担任学业导师,帮助学员制定学习计划,培养学习习惯和科学精神;在读优秀大学生、研究生或往届毕业生担任学习助理,协助学业导师辅导学员功课。团市委为每个班级招募1名班主任助理,招募对象主要是市、县(市、区)专职团干,协助圆梦办、班主任做好日常管理,搭建属地学员沟通交流平台,定期组织班级主题实践活动,发现和培养优秀学员,引导他们成长为党团骨干,每学年牵头实施班干部和学员评优工作。
3、社会实践:教学实践、专业实习、志愿服务、公益活动等社会实践活动。
4、骨干培养:按《关于强化“圆梦计划”学员骨干培养工作的通知》(团粤办发〔2013〕32号)的要求,团市委从学员中按20%比例选拔政治过硬、素质优良、作风扎实的学员骨干进行跟踪培养。
(八)企业捐助方式
1、各类企业全额捐助100名优秀新生代产业工人就读同一所大学,即捐助20万,“圆梦计划”冠名为“圆梦计划XX企业100”。
2、几家企业联合捐助100名优秀新生代产业工人就读同一所大学,即合计捐助20万,冠名为“圆梦计划A企业—B企业—C企业100”。
五、实施步骤
(一)前期筹备。(2015年5月18日—6月20日)
成立工作机构,选定合作高校,制定2015年“圆梦清远”工作总体方案,召开筹备工作会议,明确各成员单位工作任务,积极筹集经费。
(二)宣传发动。(2015年6月21日—8月10日)
团市委在全市务工青年聚集的工厂园区开展宣传活动,同时借助清远电视台、《清远日报》、《南方日报 清远观察》、飞翔网、清远共清团网等媒体,积极宣传“圆梦清远”项目的目的意义、学费优惠政策、招考人数、招考程序、报名网站等信息。组织引导市内新生代产业工人登录“圆梦计划”网站报名。各县(市、区)要充分发动,报名人数不低于2015年“圆梦清远”新生代农民工骨干培养发展计划目标任务(见附件1)。2015年8月10日24:00时截止报名。
(三)资格审查确认。(2015年6月30日—8月15日)
考生网络报名完成后,由各高校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对报名人员的各项信息进行网络审核。网络审核采取“边报名边审核”的工作方式,报名截止后3天内完成所有网络审核的工作。资格审查结果将在网站上进行公示。同时合作高校、市圆梦办共同开展现场确认。考生本人要在8月15日前到达市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核对确认,缴纳报名费(约100元)。
现场确认须提供:
1、本人身份证件(身份证、工作证等)原价及复印件;
2、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等材料。对于开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可由工作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力资源)部门出具就业及就业年限证明;
3、所在单位的名称、地址、邮政编码、办公电话;
4、2张小一寸近期免冠照片;
5、其他招考部门需要提供的材料。
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的,招考部门有权取消该报考人员考试资格。通过现场确认的考生名单要在8月20日前以统一格式上报省圆梦办,并在报名网站上进行公示。
(四)考试录取。(2015年8月11日—8月20日)
市圆梦办与各合作高校共同商定考务细则,主要包括:考试时间、考试内容和形式、评分标准、考试地点以及考场布置标准、考试纪律、考务人员组织架构、考务工作培训及阅卷评分等相关考务组织工作。考试可以按照继续教育考试相关规定执行,阅卷结束后对笔试成绩进行统计整理,对录取学员进行网络公示。公示结束后寄发《录取通知书》。
(五)学员注册。(2015年9月1日—9月30日)
团市委督促各合作高校在招录完成后,尽快将录取学员资料进行注册,同时上报省圆梦办并在报名网站进行公示。
六、责任分工
团市委负责统筹“圆梦计划”工作的宣传发动、工作落实和经费筹措;财政部门提供资金保障;教育部门指导和协调高校做好招生发动、考务组织和课程改革等工作;科技部门提供网络技术支持,指导搭建报名网站和数据库,统筹学员信息的管理、维护。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圆梦计划”是一项民心工程,也是一项希望工程,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各基层团组织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要主动向党政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报告,争取政策和资金支持,尽快建立联席会议机制,召开部署工作会议,精心组织,形成合力,指定专人积极做好圆梦计划工作,认真抓好“圆梦计划”各项工作的筹备和落实,把发动农民工参与圆梦计划作为近期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
(二)搭建平台、大力宣传。团市委将根据各县(市、区)实际情况分配目标任务(见附件1),各县(市、区)团委要积极配合团市委统一行动,做好本地宣传、发动工作:一是联系本区域内的重点新闻媒体(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等),统一时间播发新闻通稿内容,形成强大宣传声势。二是充分利用互联网、手机、微博、QQ等新媒体,广泛宣传报名工作。三是配合省圆梦办的工作安排和本地实际,分阶段、多场次深入工业园区等新生代产业工人集聚的地方宣传发动。四是动员本区域内县市、镇街、村居团委书记以及农民工聚集数量较多的企业团委书记或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人,在县市、镇街、村居和企业内等张贴宣传海报,在县市、镇街和企业网站上广泛宣传报名工作。
附件:
1. 2015年“圆梦清远”新生代产业工人培养发展计划目标任务表
2.“圆梦清远”2015年秋季北京大学远程教育招生简章
3.“圆梦清远”2015年秋季华南师范大学远程教育招生简章
联系人:邓淦誉
联系电话:3377000
电子邮箱:qy3377000@126.com
附件1:2015年“圆梦清远”新生代产业工人培养发展计划目标任务表
附件2:“圆梦清远”2015年秋季北京大学远程教育招生简章
附件3:“圆梦清远”2015年秋季华南师范大学远程教育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