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放2014级、2015级、2016级“圆梦计划”毕业学员奖学金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团委,省国资委团委:
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2014年新生代产业工人“圆梦计划”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团粤联发〔2014〕46号)《关于印发<广东省2015年新生代产业工人“圆梦计划”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团粤联发〔2015〕36号)《关于印发<广东省2016年新生代产业工人“圆梦计划”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团粤联发〔2016〕48号)有关规定,我委将向已毕业的2014、2015、2016级圆梦学员发放1000元/人的奖学金(学费返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启动2020年奖学金发放工作
根据圆梦学员参加继续教育年限规定,2020年上半年将有部分2014级、2015级和2016级圆梦学员顺利毕业。省圆梦办计划直接将1000元/人奖学金发放至圆梦学员,具体安排如下:
(一)报送2014级、2015级、2016级新毕业学员名单
请各地市团委通知当地2014年、2015年、2016年“圆梦计划”合作院校(详见附件1),填写《XX大学XX年入学(缴费注册)“圆梦计划”毕业学员资料》(附件2),整理报送2020年7月前取得毕业资格的2014级、2015级、2016级“圆梦计划”学员电子版名单(不含之前已申报过奖学金的2014级、2015级、2016级毕业圆梦学员)。请各地市团委、省国资委团委对院校提交电子版名单进行审核汇总后,于8月28日前将电子版汇总名单报送至省圆梦办邮箱。并填写《关于发放“圆梦计划”奖学金的确认函》(附件3),于8月31前将纸质盖章版寄送至省圆梦办。
(二)通知毕业圆梦学员自行登录系统进行奖学金申请
省圆梦办拟于9月1日—9月30日期间开通奖学金申请系统,因涉及学员人数较多,请各地市团委、省国资委团委及合作院校负责通知符合奖学金申请条件的学员登录“圆梦计划”官网申请奖学金(http://www.yuanmengjihua.com/)。如圆梦学员自主放弃奖学金,请各地市团委、省国资委团委做好记录,保存相关佐证材料,并填写《“圆梦计划”毕业学员自愿放弃奖学金名单》(附件4)。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奖学金的学员,原则上视为放弃奖学金申请。省圆梦办将在学员提交奖学金申请后的15个工作日进行审核。学员可自行登录申请系统查看发放情况。
二、再次通知未申请奖学金学员进行申请
2017年,我委已将4879名毕业圆梦学员奖学金划拨至地市团委及相关单位,由各地市团委及相关单位将“圆梦计划”毕业学员奖学金返还学员本人。据了解,目前仍有部分学员反馈未收到奖学金,请各地市团委、省国资委团委向圆梦学员做好解释工作,并根据发放情况及时更新奖学金发放系统,继续做好后续工作。截至目前,仍有1368名2014级、2015级、2016级毕业圆梦学员学员未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官网申请,请各地市团委再次通知符合奖学金申请条件的圆梦学员在此次奖学金申请系统开放期间,登录“圆梦计划”官网(http://www.yuanmengjihua.com/)申请奖学金。如学员在此次系统开放期间仍未进行奖学金申请,则视为圆梦学员自主放弃奖学金,由省圆梦办登录奖学金申请系统进行“自愿放弃”确认操作。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对待。奖学金发放工作的顺利开展对加强“圆梦计划”项目社会影响力有积极意义,请各地市团委、省国资委团委及各合作院校予以高度重视,认真抓好落实。
(二)严格把关,及时沟通。请各地市团委、省国资委团委及各合作院校根据时间安排配合做好奖学金发放工作,如有困难,请及时向省圆梦办反馈。
附件:1. 各地市2014年-2016年“圆梦计划”合作院校
2. ____大学____年入学(缴费注册)“圆梦计划”毕业学员资料(截至2020年7月)
3. 关于发放毕业圆梦学员奖学金的确认函
4. 自愿放弃奖学金毕业圆梦学员名单
联 系 人:杨佳鑫、谢子杰
联系方式:020-87185635
邮 箱:qybtsw@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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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广东省委办公室
2020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