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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通告--文章正文

发布日期2021/11/23 阅读数:4588

关于2014级、2015级、2016级“圆梦计划”毕业学员学费返还名单的公示

根据《关于发放2014级、2015级、2016级“圆梦计划”毕业学员学费返还的通知》,我委将向2020年7月前取得毕业资格的2014级、2015级、2016级“圆梦计划”学员按1000元/人的标准返还学费。截至2021年11月23日,新增37名圆梦学员在官网申请并通过省圆梦办审核,公示结束后将按无异议的名单返还学费。

现将新增毕业的圆梦学员名单予以公示,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省圆梦办联系。


公示时间:2021年11月23日至2021年11月29日

受理单位:省圆梦办

联系电话:12355


附件:2014级、2015级、2016级“圆梦计划”毕业学员学费返还公示名单.xls


省圆梦办

2021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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