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发放2014级、2015级、2016级“圆梦计划”毕业学员学费返还的通知》,我委将向2021年7月前取得毕业资格的2014级、2015级、2016级“圆梦计划”学员按1000元/人的标准返还学费。截至2022年10月10日,新增52名圆梦学员在官网申请并通过省圆梦办审核,公示结束后将按无异议的名单返还学费。
现将新增毕业的圆梦学员名单予以公示,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省圆梦办联系。
公示时间:2022年10月11日至2022年10月15日
受理单位:省圆梦办
联系电话:12355
附件:2014级、2015级、2016级“圆梦计划”毕业学员学费返还公示名单.xlsx